声明人:陈扬
在大学期间(2002年)违心的在诽谤大法的横幅上签过字,在此严正声明所做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8/1867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