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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鹏敏 由于自己修得不扎实,还有很多执着心没去,以至被非法关押。在被释放时,违心的在“释放证明书”、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”及“担保书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这些签字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抓紧学法修心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走正走好以后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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