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志高
我在被迫害时,所写、所讲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事与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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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9/29/1867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