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玉花
我1999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关押、迫害,被当地派出所的恶警非法送進看守所。在看守所里写了“保证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跟上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/18692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