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印华
2001年3月,我被派出所带走。在邪恶的强制高压下,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迫害期间,所写的“悔过书”统统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在今后有限的时间里精進实修,踏实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/1869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