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柴金印、彭瑞香
今年七月五日,派出所来人到我们家,逼迫我们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更加坚定信心,信师信法,按大法要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/1869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