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祖喜华
我在2002年被邪恶迫害时,由于自己不在法上认识,写了“保证”。我郑重声明:所写的一切作废,跟师父走,用正念正行证实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/1869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