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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秀英

    我是7月11日被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到看守所的。9月16日把我送去体检,不合格拒收。又把我送回看守所。家人办“保外就医”时花了许多钱。于9月25日放我回家。回家后,没有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。声明:在非法关押期间,自己被非法审问时所签的字、家人替我写的“保证”、放回时签的字等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4/1870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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