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青芳
在“奥运”前夕,公公来我家说“有民兵,乡里还有大队干部正在搞签名”。丈夫为了我不被迫害,昧心的签了名。郑重声明:丈夫代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4/1870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