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庄云
由于当时正念不足,写下了“不炼”的保证书,过后非常后悔,现在我从新开始修炼,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尽力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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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4/1870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