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美凤
一九九六年上半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,说了诋毁李老师的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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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4/1870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