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红
我从劳教所回到当地,在当地市委610印好的一张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特此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5/18713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