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柯秀兰
我一九九五年得法。在一九九九年7.20之后,我不学、不炼了。二零零八年四月的一天,向恶警按了手印、签了字。声明:我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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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7/187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