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丹杨
曾撕毁了三本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违背大法的所做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7/1872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