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霍珍花
在邪恶迫害中,我没敢承认自己修大法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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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8/1873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