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静
在派出所的恶党威逼下写的“我不再炼法轮功,不宣传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我要做一个精進、实修的大法弟子,坚定的走正自己以后的修炼道路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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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8/18730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