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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素英 九四年,我有缘喜得大法。七二零邪恶迫害时,由于法理不清,一些人心未去,我违心的向邪恶做了“保证”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我一直感到万分内疚和惭愧。严正声明:过去给邪恶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走好师尊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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