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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国群 派出所以我5月份发真相资料为由绑架我,逼我在“不许到北京参加一切活动” 上签字,否则就以孩子的工作问题要挟。当时我正念不足,放不下情,有了怕心,配合旧势力签了字。这是我的耻辱,我愧对大法、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。我非常悔恨,特此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签字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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