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瑞珍、刘晓红
以前因对大法法理认识不够,学法不深刻,我们替别人执笔写了“保证书”。今天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相信法轮大法好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0/1873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