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民、王淑贤 我从1999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村政府把我们找去不让炼了,当时我说了不该说的话,还按了手印。我声明我所签的字和按的手印一律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紧随师,维护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师父的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7/23342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