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芝
二零零八年秋季,在警察的高压下,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我要永远坚定不移地修炼法轮功,坚定不移地证实大法,争取早日圆满,随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0/1873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