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伟聪
1999年7月以来,我所写过、说过、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书面“保证”及一切言论,在此声明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0/1873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