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宏江
2004年,我违心写了脱离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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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0/1873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