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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淑琴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7.20以后就不学了。由于怕心,配合了邪恶,交出了讲法带,烧过一本《九评》。家人损坏师父讲法带和经文时,自己没有阻止,犯下了不敬师、不敬法的大罪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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