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彦丛
因以前对大法认识有限,焚烧过老师的经文及明慧网上的材料,现在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,坚信师父,弘扬大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的过错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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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1/1874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