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2008年奥运期间,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特殊时期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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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3/1876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