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丽英08年10月9日
九九年八月间,我曾在单位迫害法轮功学习班遭受迫害,违心的写了一份说明,说不再炼功了。现在我要郑重声明,我以前给恶党写的说明及一切不符合法的所言所行作废!我一定要紧随师尊坚修到底,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,救度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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