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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梅咏香 我自从修炼大法以来,身心健康,99年720以后,由于高压政策,使自己写了违心的“话”。2000年在“强制洗脑班”上,本人明知家属帮写了“三不”保证而没有反对,深感痛悔。在此我声明:以前在邪恶被迫下写的说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话(包括亲属代写的)一律作废。并坚修大法紧随师,加紧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7/23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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