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淑丽
我1998年得法。99年,我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、抄家、关押。违心的抄写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由于怕心,放弃了修炼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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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5/18775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