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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艳玲

    2002年,我和一同修被抓捕,我被劳教二年,同修被判刑4年,我先回来。一年以后,听她丈夫说,她在那里被洗了脑,还给别人洗脑。我想,我必须亲自告诉她不能这样。结果真有一次机会和她亲属去看她,我马上告诉她不能“帮教”,把想说的话都说了。后被恶警发现了,他问我是不是信法轮功的,我说:“不信”。就这一句话把自己划到哪里去了,我还配当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吗?现在我认识到修炼是非常严肃的,大法的慈悲和威严同在,我再也不能象以前那么不严肃了。感谢师父的慈悲,让我有了这样的机会,严正声明:我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6/1878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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