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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颜世华 1999年11月到市政府上访,被非法拘留10天,由于执著加上学法不精进,被迫写了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之类的材料。在此我严正声明,他人代写和自己所写的一律作废。我做错了,今后加倍弥补,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7/23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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