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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宝珍

    由于法理不清,认为只要不是“保证书”,其余都无所谓,所以当片警让我在“保外就医”上签个名时,我也没看就签了,后来我才知道是“取保后审”。我给大法抹了黑,也给自己留下了污点。严正声明:在派出所的“取保后审”和“释放单”上的签名一律作废。以后多学法,正念对待所遇到的一切,助师正法,跟师父回家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6/18786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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