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宾彦
2008年9月19日下午,在“保证书”上盖了手印,做了件对不起大法的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在今后一定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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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7/1878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