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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传模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八月,在单位里写了“不炼的保证书”。九九年十月,交出了三本大法书籍。二零零零年三月,由于自己不理智,保管不妥,导致被绑架时,恶警强行入屋,抢劫了大法书籍二十多本。二零零四年二月,再次被绑架时,恶警又抢劫了师父法像和一批大法资料。被迫害初期,签了名,盖了手印。后来,违心的写了“三书”,还写了十多篇“感想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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