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德
由于以前做的不好,说过错话,做过错事,写过“保证书”。我郑重声明:对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8/1879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