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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邓惠中 2008年7月5日,我被市公安局绑架、非法抄家,非法拘留37天。因怕心,在我女儿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说了不该说的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事和“不修炼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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