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丁吉旺
“奥运”前夕,我被市公安分局下属派出所绑架,违心交出大法书籍等,写了所谓“悔过书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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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19/18806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