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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范 我是九八年八月份得法的,由于学法少,没有悟性,头脑也不清醒,更认识不到修炼的严肃性。九九年末,我到拘留所给同修送书时被扣留。回来后,不修炼的爱人半玩笑的比喻说:“拘留所好比戒毒所,你还往里送毒品。”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恶毒,不但没指出来,还对邻居大姐玩笑式的重复了这句话。直到现在,我才认识到这对大法、对师父是多么不敬,这是在骂大法、骂师父。我这悟性太差了,不能维护师父、维护大法,多大的罪呀。我从拘留所回来后,派出所、街道,社区经常上门干扰。家里的资料有时没及时发出去,为了防备爱人和恶人干扰,资料藏的我自己都找不着了,一旦被爱人发现,他就给毁了,他主要是害怕,而我在他紧张情绪带动下也跟着毁了资料。当时我的言行根本不象一个大法弟子,造下了很大的罪业。师父慈悲,使我能继续修炼,我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要严肃对待修炼,正念正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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