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盛彦军
我在劳教所、看守所、派出所和我家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所有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1/188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