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淑球
2006年7月5日,因在人民币上写“法轮大法好”,被恶党非法劳改三年。做了决不该做的事,写了“三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走师尊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1/188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