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表聪
我于九八年腊月有幸得法。二零零零年二月,在洗脑班上它写“保证不炼了”,我签了字,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1/1881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