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少刚
2008年7月29日晚被乡派出所非法绑架到县看守所,八天后被非法送到教养院。由于怕心,写了“五书”,在此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2/1881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