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宏伟
我从劳教所出来时,邪恶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怕不写不让回家,就写了“保证书”,并按了手印。我知道错了,我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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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3/1882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