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百玲
我于零七年一月被绑架到看守所,在邪恶的迫害下,出卖了同修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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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5/188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