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乃旭
我于96年得法。99年我因怕心参加单位的洗脑班,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,还说了对老师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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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5/188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