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义明
一九九九年七月下旬,在邪恶的高压下,我曾写过“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现在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5/188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