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蒲永华
向邪恶签了字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上所做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5/1884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