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桂君、马佩香
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七日,被举报说我炼法轮功,被公安局恶警非法带去问话,它们代笔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,我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给邪恶签的“不炼功保证”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0/26/1885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