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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光群 我是1998年5月得法的。7.20邪恶的江氏集团铺天盖地镇压法轮功后,我先后被非法关押两次。第二次是 2008年4月10日晚,我和两位同修出去发真相资料,被乡派出所所长带人非法抓捕,在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多天。在被关押期间,恶警多次非法审问我。开始,我没配合,后来他们利用我儿子做我的工作。由于有怕心,怕影响儿子及家庭,想早点回家,我就配合邪恶说:“不出去发资料了。”现在我认识到这些言行是错误的。严正声明: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所有配合邪恶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,听师父的话,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9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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