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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喜江 我于2008年8月27日下午,被邪恶挟持,去我家非法抄家。在派出所里,做笔录、按了手印。当天晚上被非法关到拘留所,照像、按手印、穿号服。回到单位上班后,因怕心,配合了所谓纪检部门收集材料、按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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